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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昭示爱国心迹,但四字何人所刺,民间传闻有多种版本。何人所为?清人钱汝雯《宋岳鄂王年谱》卷一上说“母刺”,取材于《唐门岳氏宗谱》,此谱成书较晚,不足为凭。 《宋史·何铸传》审问岳飞的史事,说岳飞背上四字乃“旧刺”也。按此线索考查可知这“旧刺”实是“旧制”所致。这与宋代“刺字为兵”的制度有关。宋朝统治阶级在招募兵勇时,兵勇脸部要被刺字,是为入籍标志,亦防止兵丁开小差逃跑。南宋人牛弁《曲洧旧闻》说:“艺祖(即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字以为兵。”说明宋代募兵制是要刺字为记的。也有不刺字于面的,如范仲淹任“环庆路拒西夏招讨史”主陕边务,所招募的兵勇只刺字于手背或手臂上。朝廷定死制度,边关大吏灵活运用,收到了较好的募兵效果。所刺文字最初是军队编号,如武德军、陕军等,稍后亦可刺吉语、警策语。
岳飞于宣和四年(1122年)19岁时于河北真定第一次应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约是此时所致,因为北宋末年“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贯彻执行。“刺字于面”的士兵为当时社会所歧视,是一种下*的职业。在这种背景下,岳飞既要当兵报效国家,又不能违反“刺字”入军籍的制度。因此,他选择“尽忠报国”四字刺于背部明志,是符合当时募兵制度实际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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