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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0-5-13 09: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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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前几日见一帖子《代课老师是“罪有应得”》,看完愤然。哥要替那些曾经在代课老师这个岗位上付出卓越贡献的老师教育教育这个无知的发帖者。
嗯,态度明确的摆出来——确实够无知的!
首先,这个帖子说别人愤青。事实上呢,是用一种愤青的方式来给别人冠以愤青的帽子。这样理解吧,其“证据”是在中国比代课老师可怜的人要多很多,但是这毫无疑问是一种混淆视听的方式。这个发帖者无疑是用不同范畴的两件事情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这样的争论也恰恰是愤青才专用的方式。
其次,避重就轻的回避问题。帖子提出这个“罪有应得”的概念,却全然回避了代课老师的工作和他们曾经做出的贡献。我初步的推荐是这样:这个发帖者要不就是个无知少年,要不就是没有吃过猪肉更没有见过猪跑。或者说,他是一个来自城市的90后,没有接触过甚至没有听说过民办老师、代课老师这些概念,更想象不出他们做出的贡献和曾经的努力。应力那句话,无知者无畏。自己嘛儿都不懂,还敢出来大放厥词。
“罪有应得”?!你知道这句话伤了多少代课老师——曾经为广大农村教育做出过卓越贡献的人。可以说,是他们用自己的年华、汗水、乃至生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从农村、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更是改变了一个时代!
滚滚的历史车轮?其实这应该碾过的是一群无知而自大的家伙,而不应该是我们卓越的代课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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