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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跟随老师习琴,无论是高抬指,还是需要漂亮的手型,出发点一定是从作品里所需要的声音,而不是为了纯粹的“做”而做。对于孩子来说,我们一般会直截了当告诉他们我们需要什么,而不一定去说得那么透彻,因为他们没法像我们成人那样具备对声音感知的敏锐度——他们更多地是在牙牙学语地模仿。等孩子具备对钢琴触键一定的敏感度后,可酌情根据作品所需要的音色来改变触键方式。教师需要根据学生自身的发展和作品的要求至少两者来灵活变通。但是,即便作品需要柔美的弹奏,孩子很难具备弹奏这样声音的能力,我们首要考虑的应该是后者。等孩子慢慢长大,具备了一定的能力,遇到这样的作品再要求,或许并不过晚——这其实就是一个度的把握,规定仅仅是教师施教的一个途径而非目的。
每一个孩子的理解程度、弹奏程度、手的大小、发育快慢都相差甚远,我们无法用一个标杆去要求所有学生在一开始是高抬指还是平躺在琴键。比如,有些孩子年龄较大才开始学琴,其手大骨架也较结实,理解力也比一般孩子较快,教师或许在一开始就可以酌情尝试将“站立”和“平铺”的手型结合教授,应对不同风格的作品。但也有特例,比如六年级的孩子,发育上和一年级孩子差不多,这时候就需要有经验的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决定触键方式是站立还是平躺了。
钢琴教学向来应该是一对一而不是集体课制的,这一点也说明了因材施教极为重要。对此,看问题应一分为二,手指“站立”应有规矩,但是这个规矩要灵活。教师需要观察和把握好这个分寸,即使用,“规矩”应是方式,其宗旨是为了更好地弹奏出美妙的声音。就像我们从小学英文要学语法,但不是仅仅为了纠缠语法本身去学,而是为了在英语的运用和写作中避免出错。后者是我们的真正的目的,前者是一种途径。对于孩子,我们不能本末倒置,但是如果对于成人在研究英语的领域里,可能就不同了。教学中的方法需时时刻刻灵活运用,纠缠手型重要,还是侧重“弹出好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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