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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也需要责任感,从小狗被扔下楼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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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5: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日凌晨,某小区居民将一只宠物狗从楼上扔了下来,邻居称,期间听见很大的关窗声和小狗的惨叫,次日去看,小狗摔的很厉害,正在呻吟,两条后腿已摔断了,无法支撑身体。更可怜的是,就算是这样,那只狗狗还用前腿支撑拖着断了的后腿往楼上爬,想要回家。6日,媒体采访的宠物救治人员说,这个宠物狗不只是从楼上摔下受到了重伤,在此前,这条小狗就已经受到严重创伤,很可能出过车祸,即使救治好了,也无法正常走路,正常生活,如果有必要,可以对他实行安乐死。

  记者听到此倍感心酸,一条如此命大的小狗,出过车祸,又被主人从楼上摔下,已残废,但还期望回到家中生活。推断来看,他在这个家生活的可能并不好,看它身上脏兮兮的样子,主人对它的照料并不精心,而被抛弃的它竟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拖着残腿向家的方向爬,多么可怜、可悲、可叹,不知它的主人会是怎样一种心情。就算有千般辛苦万般难,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动物生存的权。

  但从另一方面考虑,很多养狗人不负责、不道德,狗便随处可见,大型犬不束缚,路人被吓,喜欢的时候抱养小狗,不喜欢的就随意扔掉,这些都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网友yxwd说的很有道理:“坛子里好多爱心人士,对养狗事业有着无限的爱心,对现在狗狗泛滥的现象熟视无睹,但是绝大部分市民还是不养狗的,他们又面临什么情况呢?到处都是狗屎,一不小心就会踩到,走在路上心惊胆战,生怕被恶狗咬到,路上到经常有自行穿越马路的狗,搞得开车时候提心吊胆。不要觉得对狗狗有爱心,对人就有爱心,就在我所生活的小区里,有这么一个女人,不赡养老人,整天和老人吵架,把老人赶出家门多次,对她家的狗狗却无比的爱,以至于她家的狗狗便便后,还掏出面巾纸给狗狗擦屁股,然后随手扔在马路边的绿化带里……”

  链接: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php?topic_id=4489503&board_id=2

  有不少不养狗或很有素质的养狗者对狗狗泛滥,狗便满地的现象很是反感;也有不少市民一时喜欢,抱养了小狗却无法精心照料,扔到大街上了事,致使小狗乱跑乱窜,对小区安全和交通安全都是隐患;更有甚者,带着大型犬当街溜达却不栓上狗链,行人唯避之而不急。为了和狗狗有个共同生活的洁净环境、安全空间,您有什么建议和看法?希望公众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做些什么?怎样一种模式才能让动物与人在这个繁华美丽的城市中和谐相处、共同生活?

  【后话】这是一只不幸的狗,被主人抛弃,这又是一只幸运的,被这么多好心人关爱,但此类事仍在各个城市、各个小区发生着,国家因此拟定了"动物保护法",虐待动物将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还没有立法,但这毕竟是个趋势。

  链接: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php?topic_id=4472322&board_id=2&reply_num=5&tn=1245110192&lr=

  【借鉴】7月1日起,广州市已开始实施新的“养犬管理条例”,限定“一户一犬”。“养犬新例”将管理费征收标准从一万元登记费降至每犬第一年五百元、第二年起每年三百元。按照狗只平均寿命十五年计,养犬费用只需四千七百元,还不及原登记费的一半。且新条例对犬只饲养种类、范围、免疫、留验、救助、携犬外出和处理弃养、流浪、扣押、没收的犬只都作出明确规定。新条例严格养犬管理制度,规定每户只能养一只犬、不得遗弃犬只,户外活动时应有犬绳牵领。公安机关设立犬只留验场所接收流浪犬和“超额”弃养犬。留验场所会对七日内无人认领的犬只建立接收档案,可由符合养犬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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