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小小莫扎特钢琴网 琴童论坛

   

QQ登录

楼主: 好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看过《失恋33天》吗?“爱就疯狂,不爱就坚强!”来看看吧。

[复制链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2:58:40 | 只看该作者
*9*
  7月5日 星期二 闷热
  清早,我盯着立在墙角的大提琴发呆。
  如果非要做点儿什么来转移痛点的话,那么,就先从这儿开始吧。
  遥远的少女时代,我总是给自己描绘出这样一副矫情画面:一束光笼罩我,我坐在众人面前拉起那《爱情万岁》,台下的美型男们被我迷倒随风飘荡晕头涨脑。
  我不知道现在重拾童年梦想是不是有点晚,但是既然梦想是那样的容易破碎,那么,是不是也可以不分时机的重新憧憬,重新实践起来?
  我抱着大提琴出现在公司里,因为想下班后去附近的音乐教室试上一节课。公司里的人都围过来,要看一看摸一摸活的大提琴,CICI还偷偷摸摸的告诉我,曾经在夜店和一个在交响乐团拉大提琴的美型男分享过一个极美好的夜晚,美型男光着身子拉大提琴给她听,CICI双眼放光的向我细致描述着,一直说到我的鸡皮疙瘩此起彼伏。
  刚坐下,王小贱就凑过来,扔给我一叠资料。
  “这两天李可提的要求。”
  我翻开看,满纸密密麻麻的“高贵典雅”“别出心裁”跃入我眼帘,我软绵绵的哀叹一声,“这女的真是个……”
  “傻逼。”王小贱在隔壁帮我完成了这个句子。
  我转头看看王小贱,这个人在我心里的印象虽不至于脱胎换骨,但真的是“别出心裁”了一点点。
  下了班,我拖着大提琴去了就在公司附近的音乐教室。一进门我就后悔了,满坑满谷,都只有小朋友们正襟危坐。
  小朋友们瞪着一双双大眼睛,像看无头怪物一样看着我。我抱着那把大提琴,进退两难。
  站在中央老师模样的女孩子,转身看向我,一笑,露出两个尖尖的虎牙,真是个美好的姑娘。
  美好的姑娘走向我,伸出手,“我是初级班的老师,叫我杉杉就行。”
  我吭吭哧哧的说,“那个,杉老师,这班里有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学生么?”
  杉杉又露齿一笑,“以前是有的,有个老大爷在这儿学,学的很好,后来突然中风了,就没有再来了,特别可惜。”
  我顿时释然了,虽然和小朋友们比起来,我都老到骨头里了;但是和老大爷比起来,我暂时还没有因为中风而辍学的危险。
  在小朋友中间坐好后,杉杉抱着琴在我们前方坐下来。
  “小朋友们,”杉杉看看我,然后又笑了,“还有大朋友,大家好。”
  小朋友们脆生生的一起喊,“老师好!”
  我一激灵,差点站起来落荒而逃。
  “今天我们要学的是,“认真听你拉出的声音。”大家拿好琴弓,然后看我的手势。”
  高高低低的琴弓被举了起来,然后我们都看着杉杉,努力模仿她的手势,将琴弓握紧。
  “好,现在我们把琴弓放在琴弦上,随便哪根琴弦都可以。轻轻放好。”
  我把琴弓轻轻放在琴弦上。
  “然后,我们放松,全身都要放松,只把力气集中在手腕上,然后,我们开始听,什么都不要想,只是仔细听你拉出的声音。”
  我深呼吸,然后动作僵硬的,将琴弓放在琴弦上,向后一拽。
  整个教室里响起了一片万恶之声,又沉重又嘶哑,让人听了真是能万念俱灰,脑海里出现撒旦和上帝搞一夜情的画面。
  杉老师没有被这声音击倒,她做出一个暂停的手势。
  “大家知道为什么这声音不好听么?是因为用力的问题,我们把琴弓放在琴弦上以后,首先,你自己要完全的放松下来,当我们拉出琴弓时,不能太用力,但又不能完全松懈,当你把这个力量结合好以后,你拉出来的声音就会非常好听。我们再来试一次,好不好?”
  小朋友们开始再次实践,我愣了一拍,恍惚起来。
  不能太用力,也不能完全松懈。
  除了拉出完美的声响,这世上,又有什么事不是要按照这个要求去做的呢?
  我的恋爱就是谈的这么用力,最后反而奏出了一首无疾而终的三俗大路苦情歌。
  ----------------------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3:00:20 | 只看该作者
*10* 7月6日 星期三 晴
  今天是第十天。
  如果分一次手要一个月才能不再阵痛,不再时时都想求他回头,想到他名字时不再心慌手颤,那我已经成功的走过了三分之一的路段。
  当然这想法有些乐观,大片大片的人走在路上时,身后拖着的影子都恨不能魂飞魄散,上去问问,其中有一半的人得说,呜呜呜我半年前失了恋。
  但我还是有点高兴,毕竟,我从单数撑到了双数,怎么说也是质的飞跃。
  意识到这一点,我终于有了点儿小欢乐,这份悲凉的小欢乐带给了隔壁王小贱难得的清净—因为我一上午都没有长吁短叹。
  魏依然打来了一个电话,礼貌的询问了我身体好些了没有。我心又一软,多好的爷们儿,可惜不是我的。
  这种羡慕嫉妒恨的心情,我也早就习惯了。从小和妈妈上街,妈妈拉着我的手,夸别人家的孩子:哎呦,多好的孩子,可惜不是我的。
  谈恋爱也是,男朋友在街上看见36D翘臀丝袜妹,也会两眼放光的喃喃自语:嘿,这姑娘真牛逼。
  温柔聪敏的我,就会一边踢他要害处一边替他把下半句补齐:可惜不是你的。
  我走了个不大不小的神儿,刚好魏依然开始在那边说正事:……这么安排你看行么?
  我赶紧问:什么?
  “小可说,想请你们找人拍一个纪念短片,她想用胶片拍。”
  “用胶片拍可很贵啊。”
  “没事儿没事儿,关键得把她拍好看。”
  “了解。”
  “那你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再约见一次?小可她写了个剧本,你能不能找个懂行的人来帮着看看?”
  我顿时犹豫了,但是嘴里一个劲儿说好好好。
  “那,那你看今天下午你有时间么?”
  我心想,这是拿我们服务业者当城管使么,一个电话就火速出现?我心情刚好一点儿,实在不想去见了你们这甜蜜的一对儿后,重新蹲回角落里自怨自艾。
  我刚想说,“呦,今儿不行,日程满了。”偏偏此刻,大老王将目光聚焦于我身上,横着个肚子,一路溜溜达达的经过了我们区域,作侧耳倾听状。
  于是我只能说,“成,没问题。”
  挂了电话我开始着急,到哪儿去找会写剧本的文艺青年啊?于是我鼓足勇气打扰了一下埋头工作中的王小贱,王小贱愁着脸转过头看向我,“干嘛?”
  “你认识电影学院的人么?”
  王小贱叹了一口气,“黄小仙儿,我是电影学院文学系毕业的,这事儿连扫地大姐都知道。”
  看来,电影学院是同性恋圣地这个传闻,不是风中飘着的传说,而是一清二白的事实。
  和魏依然两口子谈完,我顿时筋疲力尽,连抱怨的力气都没了。李可一副职业编剧的模样,把本子发给我们,大面积的“深情一吻”“干柴烈火”“天地交融”看的我那个触目惊心。王小贱更可恨,从看完剧本以后,就一副进了核反应区的模样,不说话不表态,问他什么,他最多用两个字答完:“没准”“可能”“还成”,丫不当公务员,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只能痴痴的指着一段文字咨询李编剧,“您看这儿,“李可和魏依然终于相拥在一起了,这时,天地交融,风起云涌,大片大片的云朵散开,流星雨下了起来……“
  李编剧打断我,“特别美好吧?”
  我把“美好个JB”这句话费力的咽下去,然后接着说,“呃…..对,是美好,不过关键是,怎么拍呢这么大场面,这流星雨也不是说租就能租到的啊,对吧?”我看向王小贱。
  王小贱面无表情,“没错。”
  李编剧不高兴了,小脸儿一沉,“你们还专业的呢,连我都知道,这些都可以做特技啊?”
  王小贱又在旁边冷静的答复了这个问题:“浪费。”
  “钱不是问题,人一辈子才结几次婚呀,该浪费的时候就得浪费。对吧,依然?”
  魏依然也传染了王小贱的两个字答复综合症,“嘿嘿。”
  我彻底颓了,我想象着这个片子的画面:两个人站在一片京郊的旷野中,饥渴的紧紧相拥,此时,天怒人怨,风呼啸,云飞扬,大片大片的陨石砸下来……
  没准儿也挺好看。
  送走了魏依然和李可,我坐在沙发上连站起来的劲儿都没有。王小贱还是一脸气定神闲,“不走?”
  我被他两个字两个字往外蹦的说话方式击败了,“不走。”
  王小贱做了一个离开的手势,“拜拜。”
  “回见。”
  本来应该是趁胜追击的一天,趁着心情好,回家,洗个澡,喝杯温牛奶,好好睡一觉。但我现在却沮丧的像一条海带,软弱无力的挂在了酒吧的沙发上。
  魏依然每次约见,应李可的要求,都是约在城里声色俱佳金碧辉煌的场所,这次也不例外,酒吧里弥漫是各种高级香水聚作一团的混合气息。我坐着的露台,稍微转个身,便能看到故宫大殿的屋檐。
   ------------------------------------------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3:00:29 | 只看该作者
 夜色慢慢沉了下来,空气里有一股蠢蠢欲动的生猛味道,但风却吹的很温柔,这是北京的夏天,我和它共处了好几年,但每次换季时它挥手告别我,我都很留恋。
  景山街道上,车依次缓缓滑过;老头坐在树下藤椅上,摇着蒲扇,和小卖部俏模样的大妈以夕阳红的方式打情骂俏;姑娘们穿着短裙一脸正气匆匆的沿着路边走过;树木沉默的摆动,发出齐刷刷的声音,那声音真让人心动;云朵此刻真是像李可描述的一样,目的明确的向天际线卷动,然后再层层翻转开。
  我心里什么地方变软了,十天前,夏天还是一股欲语还休的模样,但现在已姿态坦然的莅临到了我眼前,我最喜欢夏天,但今年,它来的太匆忙,我根本无暇好好看一看。
  虽然这酒吧里弥漫着一股装腔作势的味道,但我还是伸手加了一杯酒,那价格贵的让我想打12315投诉。
  我竭力不想看向视野里最美好的风景—故宫,但喝完酒,我终于鼓起勇气正视它了。
  故宫。
  下雪的故宫最好看。
  我只去过一次,是和他一起。
  那也是多年前,故宫一片白色,令建筑群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我们两个人说情话说到清晨,却还是死死看着对方的眼睛不想要回家,眼睁睁的看着天亮起来,外面的雪越下越大,他说,去哪儿再走走吧?
  我们就到了故宫,两个人穿的一个赛一个的单薄,是那天的第一批游客。有那么半个小时,整个故宫里只有我们,我们突然失声了,谁都不再说话,在一片白茫茫里,紧紧的拉着对方的手,冻得哆哆嗦嗦,一路张望着身后留下的脚印。
  那一刻我们被自己制造出的硕大的感动淹没了。
  雪地里他说,黄小仙儿,冷不冷?
  我牙齿打颤,大声嚷:不冷!心里暖活。
  他用大衣裹住我,在我耳朵旁边轻声说,“黄小仙儿,我爱你。”
  我到现在还能感觉的那一刻,他嘴里的热气吹在我耳边,我的头发摩擦着他的脸,他说完那句话后,这片雪地,雪地上那气势浩大的建筑,屋檐下的挂钟,都随着我,一起荡漾了起来。
  往昔这么历历在目。“人非”已是现实,但“物是”也带给我扼住呼吸的痛。
  不知不觉间,我就喝多了,两个现实摆在我面前,一个是掏光钱包,一个是酒后失态。
  我想满酒吧乱跑,我想做民意调查,我想跑到那些西装笔挺神色正经一口一口喝着马丁尼的中老年人面前,问他们,现在你们还害怕么?穿上了几万块一身的名牌盔甲,会让你们免受伤害么?我想问那些浑身香气四溢眼神飘忽不定一笑便整整齐齐露出28颗小白牙的姑娘们,现在让你们坐在一个北京男孩的自行车后满胡同肆意游荡,你们还愿意么?怎么才能进化成今天这幅无坚不摧的模样的?
  我什么都没做,心潮虽然澎湃,但周身已经没了力气,我只能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傻笑,看着四周的景物飞速旋转,一直转到我头晕眼花,整个人陷进沙发里。
  恍惚间,我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黄小仙儿,有个事我得跟你再确定一下……
  我大声嚷嚷:你是谁?
  那边短暂沉默了一下,“我是王…….”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王小贱!”
  “……对,就是我。”
  “啊!你不说两个字了!不说两个字了!改三个字了!……”
  “黄小仙儿,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跟你说,我也喜欢说三个字,“给我滚”,“你妈逼”,“狗男女”……都是三个字……”
  “你在哪儿呢?”
  “我在哪儿?我能去哪儿?我一直都没走啊,我不动,我就站在原地啊,先走的人他妈的不是我,好吗?
  电话挂断了。
  我的倾诉欲刚刚开了个头,就被活生生的扼杀在了喉咙里。
  我被服务生摇醒,他的脸忽远忽近,声音很飘忽,“小姐,你看需不需要找个人送你回家?”
  我迷迷糊糊的说,“送我回家?谁?这么好心,你么?”
  服务生尴尬的笑了一下,“您现在还能打电话么?叫您朋友来接您吧。”
  我动作迟缓的拿过手机,翻着通话纪录,“……王小贱……他不行,他是GAY,你是GAY么?你要是GAY我把他介绍给你……大老王……也不行,这是我老板……魏依然……唉,真可惜,找了那么个傻逼媳妇儿…….”
  服务生站在我对面,就算是醉着酒,我也感觉到了他的不耐烦,可是我还是不能自控的拿着手机,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念叨。
  一直念到他的名字,我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了。
  服务生可能观察到了我复杂的神情,在我愣神的时候,把手机拿了过去,拨通了那个电话。
  我又陷入天旋地转中,耳边模模糊糊的有人在说话,“喂,您好,您的朋友有点喝多了,现在在我们店里……嗯,地址是…….”
  我眼前出现了那张脸,一片模糊里,唯有这张脸最清晰,单眼皮,嘴唇薄而锋利,眼角有笑纹,是我花了那么多年时间,细细揣摩过的一张脸。
  这张脸上,最极致的笑我见过,咬牙切齿的恨我见过,绵长无边的眷恋,我也见过。但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我从没想象过的。
  以歉意打底,上面覆盖着一层稀薄的关心,但中坚力量,却是厚厚实实的“事不关己”的冷漠,他脸上出现的,是这样的一种表情。
  他俯视着我,我竭尽全力的看着他。
  我太想念这个人,这十天,就算不是朝思暮想,也是那种拼命摇头妄图将他的影像甩出去,但脑浆散尽他的脸依然清晰可见的那种想念。
  他俯视着我,我在酒精的驱使下,弥漫出一股侥幸的心情,所有的变化都是幻觉,其实我们什么事都没发生,什么事都没发生。就在这一刻,这一秒钟,你看我们两个人,还是在一起的。
  我笑了起来,控制不住的笑,我轻声跟他打招呼,我说,嘿,你来了。
  我指着故宫给他看,看,故宫。
  我笑着问他,我们去故宫吧?
  他一言不发,只是沉默的看着我。
  我伸手碰了碰他的衣角。他一动不动。
  我伸手触了触他的脸颊。他无动于衷。
  我鼓起勇气开口说:你说句话吧。
  他看着我眼睛,四目相对的距离里,再没有对流的火花。
  他说:起来吧,我送你回家。
  我等的不是这样一句话。
  走出酒吧,被风一吹,我突然清醒了。
  我他妈的干什么呢?
  我艰难的开口,说,“我没想要麻烦你的。”
  他点点头,“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
  我站在原地,问他,“这话什么意思?”
  他不看我,看着面前的街道,“你不是那种会给别人台阶下的人。”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
  他突然激动了,“黄小仙儿,真不明白么?我们两个人是一不小心才走到这一步的?你仔细想想,在一起这么多年,每次吵架,都是你把话说绝了,一个脏字都不带,杀伤力却大的让我想去撞墙一了百了,吵完之后,你舒服了,想没想过我的感受?每次都是我自己舔着脸跟狗一样自己找一个台阶下!你永远趾高气昂,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一段楼梯,我已经灰头土脸的走到最下面了,你还站在最高的地方,我站在这下面,仰视你,仰视的我脖子都断了,可是你从来没想过,全天下的人,难道就只有你有自尊心么?我要不然就一辈子仰头看着你,或者干干脆脆的转过身带着我的自尊心接着往前走。你是变不了了,你那个庞大的自尊心,谁都抵抗不了;但我不一样,小仙儿,我得往前走。说这么多,你明白了么?”
  我还是不明白。
  一阵沉默,我在心里组织着各种各样能打破沉默的语言,但最后从我嘴里冒出来的,却是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能回家了,你走吧。”
  我们两个人,中间相隔一米远,唯一的交流就是这要人命的沉默。
  终于,他挥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然后打开车门,靠在车边,“那我先走了。”
  我机械的说,“好”,然后真的不由自主的,又微微仰起了头。
  他俯身钻进车里,车缓缓向前开动。
  深夜里一片寂静的景山街道上,我看着出租车在我视线里越变越小。
  我突然明白了他刚刚说的话。
  我追了上去,跑的飞快。
  我要追上那辆车,我有话要跟他说。我要问他,我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不可以在下面,再等我片刻?我令你没有尊严的一步步走了下去,为了惩罚我,我甚至愿意一路滚到你脚边,从此和你平起平坐,你能不能再等等我,前路太险恶,世上这么多人,唯有你是令我有安全感的伴侣,请不要就这么放弃我,请你别放弃我。
  我一定要对他说。
  我不再要那一击即碎的自尊,我的自信也全部是空穴来风,我能让你看到我现在又多卑微,你能不能原谅我?
  求你原谅我。
  我一路追,一路拼命的喊着停车,眼泪大剂量的流着,我知道,我像个疯子,这不是我本意,但我无能为力。
  前面有个红灯,出租车缓缓停下来了。
  我看到了希望,于是更加奋力的向前跑去,可就在这时,有人自身后抓住了我的肩膀,一把将我拽住了,我猛一趔趄,差点儿栽倒在地上。
  我愤怒的转过身,看到了一脸平静的紧抓着我胳膊的王小贱。
  我拼命挣脱他的手,连哭带嚷:放开我!没时间了,你丫放开我!……”
  王小贱松开了我肩膀,但我还没来得及接着追,他突然一反手,实实在在的,干脆利落的,抽了我一个耳光。
  我耳朵里嗡的一声。
  激流的血脉也一下子暂停流动了片刻。
  王小贱冷静的盯着我,然后轻声问道,“醒了么?”
  我能听到万籁俱静的宇宙里,一辆出租车缓缓驶去的声音,那声音消失的钝重而缓慢,那声音彻底湮灭在一个我永远都无法进入的黑洞中。
  我沉默了很久,然后终于止住了失控的痛哭,看着王小贱,轻声说,“谢谢。”
  尤瑟纳尔说过一句我一直觉得无比刻薄但又无比精准的话: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3:01:26 | 只看该作者
*11*
  7月7日 星期四 晴 热
  李可一脸怒容的坐在我们面前,小嘴一张,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魏依然不同意拍短片,我们吵了一晚上,我难过的要死了。”
  我酒劲儿还没消,王小贱更是困得哈欠连天,我们两个人都对她的没头没脑的抱怨做不出任何反馈。
  王小贱在昨天打完我一个耳光后,自己也沉默了。我们两个人在街上站了半天,然后各自打车回了家。
  我躺倒在床上,深呼吸了几次之后,疲惫感劈头盖脸袭来,很快便睡着了。
  凌晨六点半,我和王小贱分别接到了这位小姐的电话,电话里,李小姐语气异常惊悚,我和王小贱各自花了半个小时的时候,火速出现在快打烊的鹿港小镇里时,听到的是这样古怪的几句话。
  “你们得帮我,你们是专业人士,短片我必须得拍,我要放给朋友看的,想到这件事情确定不下来,我根本没办法睡觉的呀。”
  我看着李可,仔细琢磨着眼前这个姑娘,她是疯了吗?是刚刚在唐会里跳舞被人下药了吗?
  “要是你们帮不到我的忙,我只好换别的公司去做了。”
  我心里一惊,刚想说,“啊别别别,要是大老王知道了我们会被他一掌劈死的……
  话还没说出口,王小贱开口了,说道,“随您便。”
  李可一愣,“你说什么?”
  王小贱脸色凝重的像是在参加葬礼,眼神涣散,他冷静的重复了一遍:我说,“随您便。”
  李可一副受到了非礼的表情,“你们这是什么态度啊?!”
  “我告诉你我们是什么态度,李小姐,你和魏先生意见不和,那就打完架以后,再统一出一个结果来告诉我们,劝架这事儿,首先我们干不了,其次我们没这个义务。6点多被你叫起来听你说这些话,我们就当是听陌生人发牢骚了,出了这个门,我绝对把这事儿留在这儿。您明白了么?我们公司是在赚你们的钱,但不代表我们两个人就得24小时随时恭候你使唤,我们是有上班时间的。”
  王小贱一个字一个字,说的那叫一个慢条斯理深入浅出,李可的脸色呈现出一个渐变的过程,绯红深红猪红色,我也被激荡了,因为我突然发现王小贱的刻薄真是和我不相上下同出一辙。
  李可坐在那儿,脸红的像八九点钟的太阳一样,头上噗噗的冒着蒸汽。
  王小贱站起来说,“小仙儿走吧,回去补个觉。”
  我愣着神,半张着嘴,跟着王小贱站起来,王小贱冲着李可微微一俯身,
  “临走劝您一句,干这行儿有几年了,临结婚两口子突然谈蹦了的情况,我遇到过不止一回,男的被那些二百五要求逼的反了悔,女的悔不当初拼命在后边儿追,这种结果可真是一点儿都不童话。我说这个没别的意思,前车之鉴,跟你分享一下。回见,李小姐。”
  王小贱转身走出门,连背影都不卑不亢,我横生出感叹,这人可真是个百里挑一的高品质贱人。
  我跟着王小贱屁股后面走出鹿港,天气还没热起来,空气有一股久违的凉爽。鹿港小镇旁,后宫和唐会的霓虹灯灭掉以后,在光天化日下看起来一脸疲态。有三个小姑娘一身短打,脸上带着褪了色的烟熏妆,神色恍惚的坐在马路边上,三个人轮流抽着一根烟。
  王小贱转过头来说,“去吃个早点?”
  虽然我这单活儿就这么鸡飞蛋打了,但心里却感觉无比轻松愉快。
  “走着啊,去哪儿?”
  “我知道有一豆汁儿店,特地道。”
  “我不去,我干嘛一大早喝臭烘烘的玩意儿啊?”
  “那你就喝杂碎汤呗。”
  “凭什么啊?大早起的,我就跟羊下水过不去?”
  “……我看你是酒醒了。”
  “不光酒醒了,我记忆也恢复了,你丫凭什么抽我一大耳光?”
  “……你哪儿那么多凭什么啊?”
  我和王小贱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拌着嘴,一边沿着马路边向前溜达。
  天渐渐热起来了。
  坐在早点摊上,我看着王小贱埋头吃饭的样子,突然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早餐了,有时候心血来潮,也会买个面包就着淡若白开水的豆浆,对着电脑匆匆忙忙咽进肚子里。而这种坐在路边,把脸埋在热气里一口一口喝豆腐脑的日子,已经是很遥远很遥远的往昔了。
  我自然而然的回忆起那些和他熬夜刷通宵,大冬天坐在路边吃油条喝豆腐脑的早上,抓着油条的手不出一会就冻僵了,但还是会一路满足的傻笑。胃里吸收的热量很妥帖,那样的早晨沉甸甸的充满质感。
  回忆,回忆,若是没有它就什么都好办了,这世界该变得多么轻快明晰。
  我还没来得及重新堕落回这泥潭里,王小贱又开始骚扰我了。
  “黄小仙儿,”他把冒着恶臭的豆汁儿推到我鼻子底下,“喝点儿啊。”
  “我不,你快拿走,快拿走,不然我吐在你脸上。”
  “喝点儿,解酒的。”
  “快拿走!你这个恶心的人。”
  “你能喝下一口,我给你十块钱。”
  “你丫怎么把我想的那么物质……”
  “十五。”
  “滚,千金难买我一吐,我知道你想看我笑话。”
  “三十!”
  ……我动心了。
  我屏住呼吸,看着那碗暗绿色的冒着幽怨臭气的东西,然后喝下了去了一口。
  那被诅咒了的味道,在我嘴里四处弥漫开,我真好奇,给人以这种味觉感受的东西,到底是凭什么跻身于餐桌上的呢?
  王小贱的低级趣味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你得咽下去,快快快,一咬牙一闭眼的事儿。”
  我还是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和勇气,去驱使我把那一口豆汁咽下去,我站起来,转身,冲向了离我最近的墙角,身后,王小贱快乐的嚷嚷着:“你跑远点儿吐哎,这儿这么多小朋友…….”
  -------------------------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3:03:03 | 只看该作者
累死了,今天就发这么多了,分三天发完昂。有喜欢看书的同志们,咱们可以互相分享交流昂。
16
发表于 2011-12-6 14:44:36 | 只看该作者
1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8:26:42 | 只看该作者
除了一只龙再也没有人关注我呀,看来发错地方了,周五靠嘴巴去宣传宣传去!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8:26:56 | 只看该作者
接着干吧,继续发帖
1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8:31:29 | 只看该作者
*12*
  7月8日 星期五 晴 热
  我正准备把李可他们这个单从电脑里彻底删掉,魏依然打来了一个电话。我还没来得假惺惺的客套,魏依然却在那边儿先给我道歉了。
  “黄小姐你别介意,小可她就是那样一个人,说起话来没心没肺的。”
  “别别别,别这么说,她没有我们这边儿王一扬没心没肺,(查了公司的通讯录以后,我终于知道王小贱的芳名了。)
  王小贱很不满,椅子一转冲着我嚷嚷,“嘿!”
  我空出一只手,丢过去一个纸巾盒,正中他面门。
  “魏先生,这次合作没成功,真是很抱歉,不过还是祝你们能有一个顺利的婚礼。”
  “你不想负责我们的婚礼了?”
  我顿时震惊了,“李小姐还想让我们负责她的婚礼?”
  “呃,是我还想让你们负责这个婚礼,你和王先生合作的挺默契的,有问题也能提出来,我想让你们来办这个婚礼。”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在便条纸上写,“他们还要我们负责婚礼!!!”然后举着便条纸戳在了王小贱面前。
  王小贱也很无力的沉默了。
  “这样吧?黄小姐,你现在方便出来一下吗,我想带你看一下我准备办婚礼的现场。今天只有我,李可不来。”
  我想了想,然后答应了。
  魏依然要来接我,我说不用了。心想着,不就是王府万豪希尔顿的几个宴会大厅么,我实在太轻车熟路了。
  结果,按照魏依然给我的地址,我一路寻觅,2号线换5号线换13号线,长途跋涉后,我灰头土脸的钻出霍营城铁站时,发现四下里一片荒凉,寸草不生,视线可及之处,不是拆迁中的小村子就是待建中的工地现场。我心里一凉,魏依然莫不是来替李可报仇的?因为王小贱的一时的口舌之快,组团来强奸我的东北大哥们,可能就潜伏在不远处的那辆面包车里,正拿着我照片指认我。
  我正准备拔腿就跑的时候,魏依然在不远处冲我招招手,他身后的木牌子上写着:东坡岭森林公园。
  我往他身后看了看,几颗枯树,一片野花,居然也好意思号称是森林公园,我顿时都替承载着这个名号的那块木牌子害臊起来。
  “难找吧?这地儿?”
  我勉强一笑,“还成,还成,这儿是河北了吧?”
  魏依然说,“别看外边儿荒凉,往里走,有片儿特别好的地方。”
  我跟着他往里走,心里想着,除非您往里走五分钟,就一步跨进了普吉岛,否则李小姐发了失心疯,才愿意跟你来这种荒山野岭里结婚呢。
  沿着小路往前走了没多久,视线若然开朗,我顿时惊艳了。
  面前是一片大面积的草坪,不是宾馆后院或是街心小花园里的那种小眉小眼的花园。视线可及之处,满眼全是大面积的绿色,绿色之中,开着星星点点的野花,那种野花是白色的,开得很肆意很张扬,显出一派豁然大度的高姿态。草坪上没有那种装腔作势的白色阳伞和椅子,而是一排排带蓝色靠背的铁皮座位,上面的蓝色油漆已经被磨得星星点点,看起来非常亲切可人。草坪前方,是一个水泥砌成的舞台,舞台上空无一物。
  这地方真梦幻,是我的世界里的那种很简单的梦幻,在这儿结婚,你闻不到虚情假意和前途莫测的味道。
  我看向魏依然,然后笑一笑,“这地方真好。”
  “是吧?走,我们过去坐。”
  我和魏依然走到一排排的座椅之间,挑中其中一排,坐下来。
  “怎么找到这么个地方的?”
  魏依然指了指身后,“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住在这后面的村子里。”
  我虽然没表达,但是很惊讶。魏依然难道不是裹着羽毛毯子出生的么?
  魏依然知道我在惊讶什么,“黄小姐,我前几年,也是半夜会被客户叫醒,然后去KTV里陪他们喝酒的人,所以我理解你现在的处境。”
  八卦的我想接着往下问,但是那未免太冒昧。但我已经能想象到,魏依然在这出戏里,是个什么角色。有人出身贫寒,家世微薄,但却长着一张百年一遇的高贵的脸,五官和举止,时时会让人觉得,就算他此刻落魄,但随时一个小机会,都会令他飞黄腾达起来。
  而这样的人,最常遇到的,是来自女贵人给他们的机会。
  想想那个矫情指数爆灯的李可,和时时保持微笑的魏依然,我顿时觉得,这搭配合理了起来。
  也无可非议,从我的角度出发。我对任何形式的成功经历,都保持态度中立。
  大老王说过,脸上时刻挂着笑的人,大概只分两类,一类是生活平静到令他们无欲无求,而另一类大概是生活里充满太多变数,这变数令他们提不起任何欲望也不敢多奢求。
  成语“鸡同鸭讲”,在今天应该解释成,希望遇到大款的发廊妹和被富婆包养中的小白脸擦出了爱的火花,这种混乱的资源配置,才让我觉得可悲。
  魏依然开始讲他的想法,如果按照他的想法做,那真是一个很温暖的婚礼。
  “我一直想把那个水泥台子刷成白色的,以前住在村子里的时候就是。水泥台子后面放个幕布,后面放一个放映机,放老电影。搭一些彩灯,一直延到那边的小路上。不用那么奢华,简单一点儿,但是能让大家真心实意的祝福我们就行。”
  我点点头,说不错。心里想,李可那么虚荣的性格,怎么可能接受她的婚礼上没有闪光灯没有衣香鬓影没有一大批侍女和三等公民齐齐俯身对她高呼:公主万岁?
  “黄小姐做了这么多年,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的么?”
  魏依然轻轻松松的一个问题,却深深戳进我的痛处。
  我和他,多年前水深火热的一个好片刻里,也曾实实在在的讨论过这个问题。
  那时候他问我,你想要我怎么跟你求婚?
  我开玩笑的说,对我这种创意型人才来说,你的求婚方式一定得剑走偏锋别出心裁才行。”
  他搂着我说,“求您指点我一下,我付按分钟付咨询费。”
  我说,“好吧,首先,您得先去买一戒指,依照钻石尺寸来看呢,特别大的,允许是假钻,但三年内得保证不掉色;要是肉眼看不见灰尘大小的钻,那您可得保真。”
  “成,没问题,从今天开始你包养我吧,我把工资全攒起来,给你买大钻戒。”
  “求婚方式呢,你去尼姑庵,让里面最老的尼姑手里捧着你的大钻戒,然后我出现了,老尼姑身后站着的弟子们就对我齐声嚷嚷,姑娘!嫁给他吧!以免步我们后尘。”
  他愣了三秒钟,然后笑着从床边跌落在地上,一边喊痛一边说,“黄小仙儿,你太恶毒了太恶毒了。”
  他重新爬上床,我躺在他肚子上,他摸着我头发,说,“我其实也有一个方案的。”
  “是么?说来听听,让专业人士给你点儿意见。”
  “我带你去海里潜水,潜到最下面时,我左手掏出戒指,右手掐住你氧气管子,然后问你同不同意。不同意?那我就一直掐着氧气管子。”
  这次换我震惊了,愣了半天我才开口说话,“乌龟找王八,臭鱼找烂虾,这话放咱俩身上多贴切啊。还是劳动人民有智慧。”
  但是这时年,连臭鱼烂虾的组合,都有人来插上一腿。
  我在别人的结婚场地上,长长的叹了口气。魏依然开口问,“黄小姐,没事儿吧?”
  我点点头。
  既然所有曾经倍加珍惜的回忆,现在想起来都已难辨真假。那么傻站在原地,保不齐什么时候人潮涌动我就瞬间被踩在了脚底。
  告诫自己,驱赶自己往前走的每一分钟里,我都在对那些将要被我藏进记忆深渊中的往昔说,对不起,不是我不留恋。而是代价昂贵,我负担不起。
  坐在这一片清朗的空旷里,我第一次有勇气,开始期待那种“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心情。
  ---------------------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8:31:48 | 只看该作者
 *13*
  7月9日 星期六 晴
  前两天我到了公司,坐好以后,王小贱上下扫视我半天,然后露出一脸不齿,想说什么,但被我灼灼的目光瞪回去了。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王小贱呈现出一个坐立难安的状态,终于,他忍不住了,转过身来皱着一张脸冲我说,“黄小仙儿,对不起,我实在不能坐在一只大号的茄子旁边工作。”
  我一愣,然后问道,“你丫说什么呢?”
  王小贱指一指我,“您自己低头看看。”
  我低头一看,羞耻感真是迎面扑来,我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背心,背心上还印着巴巴爸爸。而下面穿着的皱皱巴巴的棉布长裤,居然也是紫色的。球鞋更是点睛之笔,紫中微微泛黑。
  睡醒后,我挑离我手旁最近的一身儿衣服火速套上就走,根本没想到,阴差阳错,我居然穿了这么一身闪耀的装备。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王小贱,王小贱也是无力回天,“你自己选吧,是把上半身脱了,还是把下半身脱了?”
  要我选,我还是选脱了下半身,因为那平坦的上半身一露出来,我更无颜面对世人。
  “你就不能好好整理整理衣柜,挑出几件穿出来不让人笑话的衣服么?”
  因为明白自己的潜质,再怎么装扮也和“锦上添花”有些距离,所以我的衣服都是用来御寒和遮丑的,我的人生就是个“基本款”的人生,所以衣服也都用不着什么设计。
  而我那个衣柜,从分手后,就被我拉上了警戒线,轻易都绕着它走。迟迟鼓不起勇气打开它,是因为件件衣服上,都有回忆。
  今天睡醒以后,我看着自己那条历经风霜的红色运动裤,和已经穿过一轮儿的七八件师奶款T恤衫,终于决定,打开衣柜的大门,就算会被吸进回忆的黑洞里,我也得把能穿的存货整理出来。
  打开衣柜,我看见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块块小墓碑。
  这件红色的薄外套,样子古怪不说,摸起来也是滑中微微有些扎手,触感让人毛骨悚然,但是,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大一寒假,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在KTV里勇敢的唱了一首王菲的《光之翼》,这么不留退路的自爆短处,是因为一个还带着牙箍,牙箍里残留着香菜叶子的猥琐小伙,百无聊赖中一直在伺机勾搭我,为了让他认识到人生无常,软柿子般的姑娘也有力气大声嚷嚷,我便一把抢过麦克风肆无忌惮的唱了起来,唱完以后,猥琐小伙去了厕所,打牌的人们双膝颤抖目瞪口呆,全场的一片寂静中,只有他笑着看着我。
  后来他对我说,“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但在我眼里,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闪闪发光,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
  这件白色的大衣,冬天穿太冷,春天穿太热,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的几天,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的沿着国子监那条街,从头走到尾,我很激动,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一路沉默的看着他;他滔滔不绝,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初春北京的夜晚,乍暖还寒,我冻得发抖,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他走到孔庙前,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他转过头去看,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禁止吸烟”。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我隔着烟雾,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他说,“我们走回学校吧?”我腿一软,但却声音温柔的说,好呀。
  这条长裙,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常常穿着它,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全程都趾高气昂的手牵着手。他曾提出过申请,“宝贝儿,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么,每次看到你这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我无情的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在他身旁时,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每拿起一件,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的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这些年下来,新衣服被洗的褪了色走了形,但好歹还在;而新恋情,却被放进了染缸中,被生硬的一染再染,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
  不知不觉间,地上已装满了几个袋子,我坐在它们中间,沉默了一支烟的功夫,算作默哀。然后,我拎着这些袋子,打开门,坐电梯,走到小区的垃圾桶旁,把它们一一扔进了筒里。
  旧人说走便走,背影潇洒,生怕稍一回首便化作了盐柱,所以就算留恋,都不会再回头;而这些旧物,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那么多的好片刻,自己没有行动力,全凭我来决定它们的去留。回忆是病毒,附着在这些衣服上,我若是不狠心把它们抛弃,稍不留神,那些病毒便渗进皮肤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凯歌直通大脑,大脑反应不过来,便会让心跟着一起负担,于是我整个人,便会再次陷入自怜自艾的死机状态。
  你可以说,至于么,除了被当做遗物,它们首先是钱,何必这么看不开,不过是失个恋。
  是的,好多事都不至于,杀人头点地,不过落下一个碗大的疤,就算地球爆炸,对外星人来说,也一场壮观的免费烟花。
  可你若此刻从宇宙俯身看下来,穿过与云层混做一团的感恩和怨念,看向如灰尘般大小的我,我正将这些衣服扔掉,然后拍拍手,转身走开,没有回头,你看见了么,我在笑,那是因为我终于舍得干净利落的向前走,这是我此刻能做到的,第一步。
  回到家,我把自己晾在沙发上,看着空荡荡的衣柜发呆。这时,手机响起来,我拿起来一看,一股气血瞬时涌进了大脑中。
  是闺蜜发来的,她想约我见一面。
  我拿着手机,心里一阵慌张,慌张中又夹杂着大剂量的恨。我双手颤抖,但居然还是按下了这样几个字,“好啊,就明天吧。哪儿见?”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