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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前夕那个月送孩子去少年宫学习拉丁舞是偶然,我一直认为女孩子应该学习跳舞锻炼形体,外公虽然是老师但观念老化也难免,怕女儿呢变得妖娆。遇到孩子幼儿园的一个老师,她建议还是去学习拉丁女儿的先天条件好,就这样外公也同意了去学习拉丁舞。
老师当时很奇怪,问为什么那么晚才送来学习呢?我半天也回答不上来。
孩子邀请我一定要去接她一次,可能孩子很希望别人认识自己妈妈吧。虽然是后学,后来者居上,老师特别喜欢孩子的认真刻苦。慢慢就做了副班长班长,我们六一都去观看孩子们演出,真的好热闹很可爱。
孩子指着教室的形象代言人对我说,她要和那个代言人一样努力去得冠军,因为启蒙老师是同一个。对于能激励孩子的小偶像,因为是近在咫尺,女儿请我带她去小偶像的学校走一圈,我还是没答应,只是路过了,就在少年宫不远处的实验小学,可能是偶像不虚幻,所以刺激到孩子的某个点反而真正激励到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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