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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心声:救救广东偏远山区湛江廉江市横山镇大岭村委下福仔村农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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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6:3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寒窗十年经常听到"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这样一句话,伟大的祖国严厉合理的政策,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看好的,我是来从广东省湛江廉江市横山镇大岭村委下福仔村走出来的孩子,前年大学刚刚毕业,以前小的时候,经常看到无助的村民,默默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哑巴亏,难道农民没有文化就该吃亏吗?前几天怀着兴奋的心情回到久违的家乡,谁知到家后心情又是那么的沉重!
         到家后看到家人满脸的忧愁,一问才知道,原来我们家的地没有了,邻居家的土地也没有了,大家众所周知,憨厚朴实的农民有时候有理说不清,更是经不起黑恶分子的恐吓!我听到村民们闲聊时说:张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欺骗村民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就将村里的土地私自转包给自己的好朋友"黎民"和亲戚"揭育茂"一百多亩地就这样被前任村官瓜分出去了!很多村民明明知道自己很有理,自己的土地不应该免费送给别人,可是现实是多麽的残酷,哑巴吃黄连有苦也难言啊,昨天我回到单位,久久不能入眠,查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即时本村村民);违反了第二章第二节:承包原则和程序的第十八条(三)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拟定并公开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组织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很显然我们家的土地,不应该就这样无辜失去的,张强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原则和程序都属于无效,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啊!




         就算不具备法律效力普通的老百姓又能如何,近期张强还专门找来了黑恶势力,"白鼻"组织大批的人员,把我们的木都给砍完了,运来了沙石准备建设厂房了,我们普通的农民都怕这些名声在外的社会恶势力,都不敢维 权。到底该怎么办,请各位网友帮忙转发转发,看看有没有哪位领导看到,愿意帮助帮助我们这些无助的农民吧!




               多好的土地都被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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