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的音乐家有人较长撰写一些深度抒发性灵的音乐,例如马勒(Gustav Mahler)、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和费利克斯.孟德尔颂(Felix Mendelssohn)等,也有人特别喜欢书写一些适合大众的平民音乐,例如小约翰史特劳斯(Johann Strauss the Younger)和克莱斯勒(Christler)等。基本上,在乐史中,前一种类型的音乐往往在以前的乐评人眼中认为是比较高尚的,因为他们认为这类型的乐曲,深度较高,情感也必须比较深入的演奏者才能够演奏出那种感觉;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在乐史中,能够写入心灵的交响曲比较被视为正统音乐。但是,後者其实在许多音乐会中比较受到一般大众的喜爱,因为它比较多写景、叙事等和日常生活较贴近的平实化部分,有些更以标题直接让大众了解,它也拉近了许多人和音乐的距离。所以在许多现代乐史研究者的眼中,它们仍旧是很重要的。其实音乐无贵贱之别,美妙的音乐最重要的在於洗涤人心。旧时的乐派之别在今天也不过只是为了人们较容易研究罢了,大部分的作曲家其实在作曲的时候,都不太希望自己被形式所限制,当然我们听众也是有一样的心情。 |